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指根据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和投资法规所规定的有资格投资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专业投资者。例如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果您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资料,即表明您声明及保证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为“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对您适用的司法区域的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并接受以下条款及相关约束。如果您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或不同意下列条款及相关约束,请勿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信息及资料。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应详细审阅产品的发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了解有关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并寻求适当的专业投资和咨询意见。产品净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可能,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产品未来的业绩表现。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并非投资建议或咨询意见,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作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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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瑞银集团(UBS)执行董事Martijn Oosterwoud在“2017年中国责任投资论坛”上,对瑞银可持续发展投资理念的具体分享。
Martijn Oosterwoud:我们的管理规模达到了6500亿美元左右,可持续投资对于瑞银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去年世界经济论坛上,瑞银的总裁和董事会主席都提出了我们会把50亿美元的客户资金直接投入到可持续的发展目标当中。瑞银把自己看作公司金融需求和投资者之间的中介机构,要把投资者的投资投向非常有意义的和他们喜欢的领域,同时这些投资还要盈利。企业如果不盈利是无法立足的,这也是企业对于经济的贡献和他们的价值。
瑞银认为可持续的发展是指我们的投资能够在经济、环境、社会以及公司治理方面创造长期的成功的商业模式。瑞银通过投资活动告诉企业哪些市场行为才能在市场上长久存在。从环境上看,投资者必须关注企业的商业模式是否能够保证其利润可以覆盖环境成本,是否有环境方面的优势。同时,我们也要看政府是如何保证让企业在保护环境的同时还能继续运行。不同地区环境方面的规定以及相关市场情况决定企业在环境方面的行为可以达到何种程度,因此可持续发展要考虑到当地的因素和具体的情况,这也是我们投资决策因素之一。
从治理上看,投资者和公司管理层是通过公司治理连接在一起的,治理实际上就是可持续发展之母。一个公司管理层是不是能够承担起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是否有相应的战略来应对这些挑战?公司所有的股东是不是对公司的规划有同等的影响力,小股东是否有同等的机会?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
从社会上看,公司涉及的社会因素应当包括四个元素,一是人的权利,公司是否有助于民众的自由。二是顾客的保护,从客户端来讲公司未来是否能够在降低成本方面走一些捷径,会不会对顾客造成影响?三是劳动力实践,我过去是西门子的经理,经常说70%的公司风险是在供应链上,公司运营是否在全供应链,包括供应商,考虑了员工的健康和安全,从而保证供应链不断裂的问题。最后是人力资本开发,公司为员工付薪酬的方式也会影响到公司的发展,也决定了公司的成败。人力资源的财富在战略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公司必须有吸引或者培训新人才的投入。
以上这些就是瑞银在开发产品时看待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视角,让我们的投资者能够将资金投入到非常好的,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产品中是瑞银的传统。